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为了保证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切实保障考生人身安全,学院专门成立由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统筹安排2021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6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信息发布平台
查询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spst.tju.edu.cn/chinese/xydt/tzgg/)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参加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在符合天津大学各项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同时,初试总分数还须达到我院如下专业分数线要求(含非全日制):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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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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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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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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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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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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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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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学校各项分数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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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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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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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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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1204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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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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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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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资格审查
根据《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对于资格审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将清单的1-4项按顺序整理成一份PDF文件,文件请以“报考专业代码-考生编号-姓名”命名,于2021年3月21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hui.zhang@tj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药学院硕士复试-姓名”。
(三)复试内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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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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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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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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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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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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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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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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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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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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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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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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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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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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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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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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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知识测试通过问答形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为全英文,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规则
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五)复试纪律
1. 要求考生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 要求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复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向学院报备面试地点。
3. 严禁考生在远程面试期间对复试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复试后,如发现考生有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成绩及录取资格。
5.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存疑,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渠道:电话:022-87401830/邮件:hui.zhang@tju.edu.cn。
(六)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远程复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复试群,与复试有关的具体信息(如复试时间、复试平台、模拟演练及政策解读)将在群中发布。
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学校研招网(yzb.tju.edu.cn)公布的《2021年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研究生调剂办法
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另行公布,请关注学校及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五、其他要求
1、依照《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六、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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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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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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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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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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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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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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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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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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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录取、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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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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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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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时间将视实际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公布的通知。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