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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019-01-11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为做好2019年度“博新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除享受国家资助外,天津大学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津贴10万元奖励津贴资助(考核后核发)一次性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同时还将按天津市有关政策给予每人一次性5万元生活补贴;国家资助两年期满,博士后经考核优秀,若继续在站工作,第三年学校给予与前两年同等的薪酬支持三年总支持经费可达155+)。博士后出站后,根据业绩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学校相应的教学科研系列岗位;除“博新计划”外,学校再给予入选者的合作导师1个全职博士后招收名额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11日以后且于201812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711日后出生)

6.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

7.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911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9226日前交至院办A201闫梦龙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