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根据药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总体规划,参考《天津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拔的意见》、《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选拔办法》,结合个人申报情况,现对药学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生指导教师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疑问或异议者可向学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