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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5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2025-05-09

一、现场确认

请于面试当天携带以下报考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2025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研招网相关通知中下载打印,签名)

2)博士报考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上);

4)成绩单原件;

5)专家推荐信3封(如已邮寄则可忽略本条)。

二、综合考核

考核对象:通过本院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并缴费成功的专业型博士考生。

1.外国语考核方案

药学院无变化,参照已公布招生办法。

2.综合考核方案

药学院无变化,参照已公布招生办法。

三、时间安排

请通过我院资格审核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考核具体时间、顺序等信息将在群中发布。


四、其他说明

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学院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咨询电话:022-87401830

联系邮箱:hui.zhang@tju.edu.cn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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